申請養護機構看護工資格說明


一. 申請資格:

1. 依據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雇主應具下列條件之一:

  • 收容養護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精神病患及失智者之長期照顧機構、養護機構、安養機構或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
  • 護理之家機構、慢性醫院或設有慢性病床、呼吸照護病床之綜合醫院、醫院、專科醫院。
  • 雇主聘僱從事機構看護工作之人數如下:
    (1)前條第一款之機構,以各機構實際收容人數每三人聘僱一人。
    (2)前條第二款之機構或醫院,以其依法登記之床位數每五床聘僱一人。
    (3)前項外國人人數,合計不得超過本國看護工之人數。

二. 應備文件:

應備文件養護(社福)機構護理之家(醫院)
負責人身份證影本OO
機構設立證明文件影本OO
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OO
實際收容人名冊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O
床位數證明文件影本O
本國監護工名冊OO
本國監護工勞保卡影本O
本國看護工職前訓練結業證書或相關學歷畢業證明影本O
公司合約書OO

【上列文件影本皆須註明『與正本相同』,並加蓋機構圖記及負責人章。】

三. 申請養護機構看護工聘僱成本分析

項次項目費用雇主負擔邦雍負擔外勞負擔說明
1刊登求才廣告約1000/次O
2保證金
3文件製作、翻譯O
4海外挑工安排O
5法院認證O
6海外認證O
7辦理工作簽證O
8入境機票約9500/趟O
9機場接機O
10入境體檢2000/人O
11勞、健保70%20%
12衛生局核備O
13居留證照費1000/年O
14就業安定費2000/月O每人每月
15訂定生活管理O
16生活輔導O
17巡迴翻譯服務O不定期派員前往
18定期體檢2000/人O每人每次
19展延申請O
20期滿回程機票約9500/趟O
21返鄉探親衍生費用O
22食宿費用約4000/人O每人每月

四. 申請養護機構看護工固定規定費用

1. 雇主負擔部份

項目金額備註
養護機構看護基本薪資NT 23,100/月勞動部每月固定薪資
加班費(暫估4天/月)NT 4,859/日以當月週六天數估計(一例一休)
就業安定費NT 2,000/月不含附加提額部份
勞保費NT 1,617 /月不含職災費率
健保費NT 1,047 /月
以上小計NT 32,623/月
意外險30 萬意外險外勞身故雇主負擔
年假(3+7天/年)NT 12,148/年工作滿182天後始具資格
回程機票NT 9,500/案工作滿期需由雇主付負擔

2. 廠工負擔部份

項目金額備註
勞保費NT 462 /月個人負擔
健保費NT 325/月個人負擔
媫宿費NT 2,500 /月個人負擔
體檢費NT 2,000/次含接送(偏遠地區另計)
居留證費/年NT 3,000/案1000元*3年

五. 請謹慎挑選養護機構看護工及仲介公司、業務人員。

我們擁有專業的服務人員、部門齊全、管理完善,輔導老師可到府溝通、輔導。

六. 本公司擁有專業服務人員、翻譯輔導部、管理完善;有意向可立即與我司連繫、咨詢。

祝福您 閣家平安!

**************************************************************************************

奧通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咨詢專線:02 7732-5761

公司地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25-3號1樓

EMAIL: info@owtel.com